# 公证与海牙认证政策

GSQA-EVD-004 · 版本 1.0

## 1 GSQA 的文件要求

按已批准的文件办理要求清单，非英语签发国家或地区的报告须提供完整英文版本，以及适用的报告公证文书和海牙认证文件。原报告已是完整英文的，无需重复翻译，但仍须满足签发地对应的认证要求。这是 GSQA 的资料规则，不代表各地法律手续完全相同。

## 2 确认所需办理方式

确认报告实际签发地、文件类型和文件接收地。品牌来源、生产地点和目标市场分别记录。按适用规则判断私人检测机构报告能否直接办理，或须先完成符合要求的公证。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、不同附件的，按需分别确认。

## 3 公证行为的含义

准确记录公证人或机关证明的事项。副本证明、申请人声明见证与检测机构签名核验是不同公证行为。海牙认证不证明检测结论准确，仍须独立核验报告并进行技术评审。

## 4 文件对应与核验

用原报告编号、版本、页码、附件及数字校验值，将英文资料、公证文书和海牙认证逐一对应。通过相关官方渠道核验，并记录结果。附件与报告无关，或所需文件不完整时，不能认定已经符合要求。

## 5 无法依法办理时

没有可用的合法办理方式，不代表可以自动免除要求。应尽早说明问题，避免申请人承担本可避免的费用。领事认证或其他替代方式须另经批准、公开并一致适用，不能作为未公布的个别例外。

## 6 电子文件与外部办理

保留有效原始电子文件及其核验功能。外部服务可能要求线下办理，并另行收费。GSQA 线上及免费安排适用于自身流程，不承诺所有外部手续均可远程或免费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