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投诉处理程序

GSQA-REV-001 · 版本 1.0

## 1 受理范围

受理对项目行为、公正性及与授奖有关事实的反馈。决定复核、标志问题及更正虽有专门入口，但误用表单时，应适当转交处理，不能仅因入口错误便弃置。

## 2 提交资料

请说明相关产品、单位或申报，列明事实、日期、证明资料及可用回复方式。匿名线索可纳入核查，但可能影响后续确认和回复。仅收集有关信息并保护非公开附件。收到投诉回执，不代表投诉内容已被认定属实。

## 3 调查核实

评估范围、风险及利益冲突，安排适当人员、取得相关证据，并给予适当回应机会。临时保护措施须有书面依据。投诉数量不能替代证据。

## 4 处理结果

具备沟通条件时，提供有理由的结论、适当措施或后续渠道。保留记录并遵守保密义务。公开限于已确认事实及适当依据，不默认公开整份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