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复核程序

GSQA-REV-002 · 版本 1.0

## 1 申请资格与时限

申请人、获奖单位或授权代表，可就具体决定免费申请复核。请在收到决定后 30 个自然日内提交。逾期请求须说明原因，并取得有理由的是否受理判定，不会自动接受。

## 2 复核资料

注明决定、送达日期、申请权限、理由及证明资料，保留版本与范围。区分所主张的程序错误和有争议的技术认定。必要说明可通过申报中心的安全沟通渠道补充。

## 3 独立审查

安排具备能力、未参与原技术评审及决定的人员，处理相关利益冲突，审查理由、证据和程序，并按需要获取进一步资料。原参与人员可提供事实，但不控制复核结果。

## 4 效力与结果

提出请求不自动使奖项生效、续期或恢复。结果说明维持、变更或退回进一步处理，列明理由并完成必要记录更新。适用强制性法律要求保留的其他权利继续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