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有效期与续期规则

GSQA-PRG-005 · 2.0 · 2026-10-19

## 1. 日期计算

有效期12个日历月，记录生效和精确截止时点，前台标明日期与时区。月末无对应日按该月最后一天计算，证书不得晚于实际记录期间。

## 2. 续期资料

到期前六个月开放续期提交，列明原记录、当前配置、标准变化、报告适用性、质量事项与公开件。无需更新的文件也须确认仍适用并写明依据。

## 3. 接续与中断

到期前批准可接续原期间；处理中不自动延期。中断后新决定从实际生效日开始，不能倒填中断期间或用旧证书继续宣称当前有效。

## 4. 生效日与到期日明确列出

每项记录有具体起止日期和状态。有效期按12个日历月计算，证书、许可与公开记录对应；普通到期与暂停、撤销分开。

## 5. 到期前六个月可以提交续期

重新确认当前型号、配置、销售市场、适用要求、报告及公开范围。续期不当然要求重新做全部检测，但原证据必须仍适用，变化和不利结果须披露。

## 6. 提交申请不会自动延长有效期

原记录到期仍按时到期。到期前完成批准可接续；中断后重新取得决定的，自实际新生效日开始，不倒填中断期间。

## 7. 变化不能等到续期才报告

影响原结论的设计、材料、关键部件、软件、生产地点或法律资格变化，应及时办理。变化后的产品未经确认不能继续用旧范围宣传。

## 8. 记录、办理与更正

按本文件涉及的事项保留申请或案件编号、具体产品与市场、采用版本、文件与页码、负责人员、重要日期、理由和正式通知。个人资料与商业秘密按权限处理；对记录有疑问可通过信息更正、投诉或有权申请人的复核渠道提出。提交本身不改变既有决定或许可，处理结果以正式通知和当前记录为准。

## 9. 生效、适用与版本

本文件2.0版本于2026年10月19日发布并生效，适用于生效后正式提交的相关事项。已有申请保留原始快照与规则，实质变化另行通知并按过渡处理；历史决定不倒填新条件。网页与下载文本一致，旧版本注明替代关系，名称文字更正与实质修改分开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