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· Regulation (EU) 2016/425
个体防护装备与风险类别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为防范健康安全风险而穿戴或持握的装备,包括符合定义的防护服、安全鞋、头盔、眼镜及防坠落用品。普通时装或舒适用品不会因宣传使用防护一词自动成为PPE。
适用要求
按所声称风险和防护等级对应附件I类别及附件II基本要求。I类为内部生产控制;II类须欧盟型式审查及生产控制;III类另须受监督产品检查或获批生产质量保证。既要防护性能,也要材料无害性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交预期风险、等级主张、完整方法报告、适配和预处理条件、说明、声明及所需证书。NANDO核对公告机构产品范围及监督角色;一般实验室认可不能替代公告机构职能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冲击衰减、抗穿刺、过滤等须在同方法与同分级框架下比较。更高等级可能有使用代价,不能外推到证书范围之外的其他风险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PPE法规自2018年4月21日适用。官方协调标准页已列2026/1279替代2023/941,具体标准与过渡须依该决定逐项查核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