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 · 16 CFR Part 1203
自行车头盔:冲击与佩戴稳定性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宣传用于自行车骑行的头盔,包括合理可理解为包含骑行用途的多用途头盔,并非所有运动头盔均适用。
适用要求
强制试验涵盖周边视野、位置稳定性、佩带系统强度和冲击衰减,须采用规定头模及预处理;认证、警示和生产记录亦是合规要求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型号尺码及附件、预处理、完整冲击曲线与佩带结果、标签及认证记录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更低峰值加速度须在相同冲击装置及条件下比较,且不得以牺牲佩戴或覆盖要求换取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以骑行用途判定,摩托车头盔及专用于非骑行运动的头盔需采用不同路径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