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签发地与办理路径规则
GSQA-EVD-006 · 2.0 · 2026-10-19
1. 来源资料
每份文件记录名称、签发机构、国家地区、法律性质、原始语言、编号与版本。报告来源、品牌来源和目标市场分别填写。
2. 官方机关与来源
查询HCCH公约适用关系、有权机关和实际办理规则,记录链接及日期。不是按文件语言自动指定一个国家的办理机关。
3. 多地文件
报告、翻译和公证来自不同地方时分别核对手续,再建立文件链。电子认证保留可验证信息,不将无法打开的二维码图片视为已验证。
4. 填写实际来源
分别说明报告、译文与公证的签发地和文件性质,选定原报告语言。此核对单帮助整理办理问题,不代替签发机关的实际要求。
5. 先查官方规则,再办理
通过HCCH公约状态表和主管机关目录确认适用关系及有权机关;存在公约不适用或特殊接收条件时,核实真实手续后办理。
6. 保存对应与验证资料
原件、译文、公证、认证及官方验证入口逐一关联报告编号与版本。领取文件后再次检查附件范围、签名和号码,避免认证了一份与申报不同的文件。
7. 记录、办理与更正
按本文件涉及的事项保留申请或案件编号、具体产品与市场、采用版本、文件与页码、负责人员、重要日期、理由和正式通知。个人资料与商业秘密按权限处理;对记录有疑问可通过信息更正、投诉或有权申请人的复核渠道提出。提交本身不改变既有决定或许可,处理结果以正式通知和当前记录为准。
8. 生效、适用与版本
本文件2.0版本于2026年10月19日发布并生效,适用于生效后正式提交的相关事项。已有申请保留原始快照与规则,实质变化另行通知并按过渡处理;历史决定不倒填新条件。网页与下载文本一致,旧版本注明替代关系,名称文字更正与实质修改分开记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