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效期与续期规则
GSQA-PRG-005 · 2.0 · 2026-10-19
1. 日期计算
有效期12个日历月,记录生效和精确截止时点,前台标明日期与时区。月末无对应日按该月最后一天计算,证书不得晚于实际记录期间。
2. 续期资料
到期前六个月开放续期提交,列明原记录、当前配置、标准变化、报告适用性、质量事项与公开件。无需更新的文件也须确认仍适用并写明依据。
3. 接续与中断
到期前批准可接续原期间;处理中不自动延期。中断后新决定从实际生效日开始,不能倒填中断期间或用旧证书继续宣称当前有效。
4. 生效日与到期日明确列出
每项记录有具体起止日期和状态。有效期按12个日历月计算,证书、许可与公开记录对应;普通到期与暂停、撤销分开。
5. 到期前六个月可以提交续期
重新确认当前型号、配置、销售市场、适用要求、报告及公开范围。续期不当然要求重新做全部检测,但原证据必须仍适用,变化和不利结果须披露。
6. 提交申请不会自动延长有效期
原记录到期仍按时到期。到期前完成批准可接续;中断后重新取得决定的,自实际新生效日开始,不倒填中断期间。
7. 变化不能等到续期才报告
影响原结论的设计、材料、关键部件、软件、生产地点或法律资格变化,应及时办理。变化后的产品未经确认不能继续用旧范围宣传。
8. 记录、办理与更正
按本文件涉及的事项保留申请或案件编号、具体产品与市场、采用版本、文件与页码、负责人员、重要日期、理由和正式通知。个人资料与商业秘密按权限处理;对记录有疑问可通过信息更正、投诉或有权申请人的复核渠道提出。提交本身不改变既有决定或许可,处理结果以正式通知和当前记录为准。
9. 生效、适用与版本
本文件2.0版本于2026年10月19日发布并生效,适用于生效后正式提交的相关事项。已有申请保留原始快照与规则,实质变化另行通知并按过渡处理;历史决定不倒填新条件。网页与下载文本一致,旧版本注明替代关系,名称文字更正与实质修改分开记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