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 · SOR/2016-311; TSD D7SB001
普通照明光源:分阶段光效要求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符合修订定义的普通照明光源,须核对灯头、电压、光通量和排除项。
适用要求
NRCan 列明定义范围内光源的45 lm/W最低要求。普通白炽及反射型白炽光源从2026年1月1日起适用,其他普通照明光源从2027年1月1日起适用,并设提前合规条件;标签包含规定英法信息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法定光源分类、制造日期、光效试验标称、核验、适用包装信息及报告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按制造日期实际适用的光效要求比较,不能把未来要求描述为2026年已经适用的监管底线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NRCan 产品指南于2026年2月20日更新,须保留2026与2027的不同日期及旧产品路径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