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· Regulations (EC) 1935/2004, (EC) 2023/2006 and (EU) 10/2011
食品接触材料的组成与迁移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覆盖拟用于、或合理可预期接触食品或向食品转移成分的材料。框架适用于各类材料;10/2011专门规范塑料,不能拿它代替金属、纸、硅胶和涂层的所有成员国要求。
适用要求
不得产生危害健康的迁移或不可接受地改变食品组成、味道和气味。塑料还须核对授权组成、特定迁移及总迁移规则;通常总迁移限值为10mg/dm²,婴幼儿食品接触的规定例外按mg/kg表达。模拟物、时间温度和重复使用条件须来自预期用途与附件V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供组成与物质限制、完整迁移报告、条件选择理由、面积体积换算、适用符合性声明、支持文件及GMP追溯。只测内胆不能自动覆盖整件产品的盖、密封件和印刷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只有同材料、同模拟物及同暴露条件的迁移结果,才能与适用上限比较。笼统食品级或使用授权物质并不证明高于;非统一材料须继续落实成员国要求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核对2025/351等修订及过渡条款;另查2024/3190对BPA及相关双酚的规定、产品例外和日期,不能概括为所有食品接触产品在同一天立即全面禁用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