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· Delegated Regulation (EU) 2022/30; Regulation (EU) 2026/339
特定无线设备的网络安全义务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第3(3)(d)条覆盖规定的联网无线设备;隐私要求还涉及处理有关数据的育儿及穿戴等特定设备;防欺诈要求由规定的资金转移功能触发,并核对产品例外。
适用要求
先明确网络保护、个人数据与隐私、防欺诈三项要求的实际适用性,再检查资产、接口、身份认证、权限、更新和威胁假设。EN18031相关部分属于带官方限制的技术路径,不能当作所有实现的网络安全通行证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交架构和接口清单、固件软件版本、威胁与安全评价、完整测试和符合性路径。协调标准存在限制或未完整覆盖时,应核对公告机构程序,不能仅以通用渗透测试证书替代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安全义务和漏洞披露文件不能换算为获奖余量。高于结论须有具体可重复的技术比较;“未发现漏洞”不等于证明不存在漏洞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相关义务自2025年8月1日适用。2026/339对2022/30的撤销自2027年12月11日生效,并非2026年4月公布即取消。网络韧性法案另有分阶段义务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