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P · Ministerial Ordinance on Structural and Material Standards for Water Supply Equipment; Notification No. 111 test methods
给水器具:结构、材料与性能要求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适用于水道法给水装置定义内的管道和直接连接器具,另核安装及当地供水单位要求。
适用要求
按功能核对耐压、浸出、水击、防回流、负压破坏、耐寒与耐久要求,各器具项目不同。依据被接受路径证明符合性,不能认定只有某一品牌证书才有效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保存接水材料配置、适用完整结果、符合性依据和安装信息。官方数据库明确其信息由供应者提交,不能把每条数据库记录当作独立质量保证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较低浸出或更好耐久须对应适用方法与类别比较,笼统饮水安全声明不足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官方水道法目录记载试验告示于2026年1月28日修订;职责调整后使用国土交通省及环境省现行来源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