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R · Radio Waves Act Article 58-2; RRA conformity assessment rules
无线与电磁兼容:RRA符合性程序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适用于RRA目录内的广播通信、无线及相应电磁兼容设备。
适用要求
按产品目录确定符合性认证、符合性注册或临时认证,核对频段、天线、功率及电磁兼容功能对应技术要求。电气安全与RRA程序属于不同义务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供规定射频及电磁兼容报告、图纸说明、代理授权和官方符合性记录;实验室接收随程序和适用互认指定范围变化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注册编号不证明高于技术要求,比较须使用对应频段及试验布置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采用RRA现行目录及指定、互认范围;历史英文介绍仅作制度说明,不替代当前分类判定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