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 · 29 CFR 1910.212
机械:操作点及运动部件防护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在 OSHA 管辖工作场所使用的机械,具体机型还可能有其他专项要求。
适用要求
须防护操作点、卷入点、旋转部件及飞屑火花;防护装置须牢固且不新增危险,固定机械依规定锚固。供应商证书不能替代雇主的安装和使用责任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风险及防护评价、图纸、适用的互锁验证、可接近性试验、安装和操作说明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本条包含功能性义务,并非统一数值等级;高于要求须另有明确的机型专项验证指标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属于 OSHA 联邦一般工业条款,实际工作场所须另核州计划及行业专项要求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