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 · 16 CFR Parts 1632 and 1633
床垫:阴燃及明火性能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法规定义的床垫、床垫垫层及床垫组合,两部法规的产品范围不同。
适用要求
Part 1632 针对香烟引燃的阴燃;Part 1633 通过明火试验评价床垫组合的火灾增长。须对应实际结构及底座组合,枕头、睡袋和无软包空气床垫不能自动套用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结构规格、原型与合格确认记录、完整热释放及阴燃数据、生产控制和法定标签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热释放或炭化余量须与适用法规、方法和样品结构对应;“阻燃”字样不等于量化结果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采用现行定义及原型替代规则,单一面料证书不能覆盖整套床垫组合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