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 · SDWA Section 1417; 40 CFR 143.10–143.20
饮用水管道部件:无铅成分要求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用于人类饮用水的非豁免管材、接头及器具,焊料和助焊剂另有门槛。
适用要求
无铅成分通常指接触水表面的加权平均铅不超过0.25%,焊料及助焊剂不超过0.2%。适用的法定认证须按规定的认可认证路径取得。成分含铅量与铅析出量不是同一指标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接触水材料表、表面积加权计算、适用认可认证及名录、型号与标记对应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更低成分含铅量可形成该指标的比较,但不能由此推出析出性能更优或已获所有地方管道规范批准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核对豁免和现行认证条款,不把自愿析出认证当成法定成分要求本身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