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 · 40 CFR Part 770; TSCA Title VI
复合木材:甲醛释放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受管硬木胶合板、刨花板、中密度纤维板、薄型中密度纤维板,以及相关层压产品和含这些板材的成品。
适用要求
按板材类型区分释放上限:硬木胶合板0.05 ppm、刨花板0.09 ppm、MDF 0.11 ppm、薄型MDF 0.13 ppm。还须满足板材认证、持续测试、标签及供应链记录要求;豁免有具体条件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EPA 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、板材类别、气候箱方法、生产批次、认证及成品板材对应记录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更低释放量须在同一接受方法及板材类型下比较;整屋或整件家具 VOC 结果不能替代受管板材结果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以现行 Part 770 为准,EPA 页面列出的拟议修订不作已经生效的要求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