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验周期与正式通知规则
GSQA-PRG-008
通常周期
首次正式提交后,通常3—6个月给出具体补件要求或结果。正式提交以唯一回执和对应快照为依据,草稿、一次上传、咨询或外部服务付款不启动时钟。一般进度提示只说明当前办理情况,不代替指出具体问题的补件通知或有理由的正式结果。
六个月时钟
首次正式提交满六个日历月,完全没有实质补件或结果,登记程序届满未获奖并生成正式通知。记录原始日期和原因,可申请程序复查;不作技术不合格定性。
补件与后续答复
一般20自然日回复,可在期前申请一次、一般不超过20自然日延期。完整补件收到后明确下一次日期,一般不超三个月;不通过重复泛泛通知无限重置时钟。
送达与失败
申报中心保留正式通知全文、附件、编号、时间和状态。邮件是否发送及其结果按真实记录说明,没有成功记录不标为已送达。发现通知遗漏、无法读取、权限或系统故障时,保存事实和时间并申请核查;该核查不由一个自动成功提示替代。
正式提交开始计时
取得唯一正式提交回执后起算;草稿、上传和咨询不启动时钟。保留首次提交时间、范围、规则版本与文件快照。
补件列明具体问题
一般在收到通知后20个自然日内答复;合理原因可在期限前申请一次、一般不超过20个自然日延期。完整补件收到后明确下次答复日期,一般不超过三个月。
六个月完全没有实质答复
首次正式提交满六个日历月,仍没有具体补件要求或结果的,形成程序届满未获奖记录并提供正式通知。这不是技术不合格,也不进入公开黑名单。
一般进度不代替正式答复
自动回执、泛泛进度或重复同一问题不能重置首次提交日期。真实补件已发出后,仍须遵守下一次具体答复日期,不能无限等待。
对程序和决定可以复核
对系统故障、通知遗漏或程序届满等可申请程序核查;对影响本人的正式决定,可按GSQA-REV-002提出复核,一般在收到决定后30个自然日内提出,免费办理。收到时间或逾期原因有争议时按事实核对,不凭单方面日期标签自动消除其他权利。
补件、延期与下一次答复
一般在收到具体补件要求后20个自然日内回复;有合理原因,可在期前申请一次、一般不超过20个自然日延期。完整补件收到后明确下一次具体日期,一般不超过三个月。未齐备的项目与原因应具体指出,不能通过重复泛泛通知无限重置时钟。
时间记录与程序结果
保留首次提交、具体通知、补件、延期、齐件和结果的真实时间及关联版本。首次正式提交满六个日历月完全没有实质补件或结果时,登记程序届满未获奖并形成通知,说明原因和复查方式。该结果不作技术不合格定性,不进入品牌黑名单,也不倒填曾有实质答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