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 · GB product-specific legislation; 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s 2005; NI EU rules
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的规则及标识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大不列颠为英格兰、苏格兰、威尔士;北爱尔兰是不同产品监管辖区。消费品先核专项法规及剩余一般安全义务。UKCA、CE和UKNI对应不同路径,并非同一种奖章的不同图案。
适用要求
2024安排在列入领域继续接收CE;建筑、车辆等另有规则。GB一般消费品安全仍依据2005法规。NI自2024年12月13日适用EU GPSR及有关欧盟专项规则;NI法定第三方程序使用英国机构时可能须CE+UKNI,该标识不能据此进入EEA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交GB/NI及专项适用矩阵、风险评价、完整检测、技术文件、型号追溯、说明和所需声明标识。UKCA路径核指定标准公告及所需英国获批机构范围;CE路径则核相应欧盟制度和协调引用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可用符合性标识证明路径,不证明质量更高。获奖比较须有目的地接收的具体技术要求与同条件可重复结果;登记、语言及文件义务均作为底线核查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CE接收须逐领域确认,并非取消所有英国义务。已按2026年10月19日核查领域表与4月NI指南;申报、记录和清单中始终保留GB/NI区别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