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反馈受理
受理未经许可宣传、篡改证书、超范围使用、到期使用、虚假背书或以 GSQA 名义收费等线索,并单独受理事实显示错误。只要宣传对象可识别,没有奖项编号也可报告。
2. 证据记录
记录来源、日期、产品、宣传内容及相关附件,区分观察事实与推断。公开记录查无结果,是进一步核查理由,不是欺诈的自动证明。保护无关个人信息。
3. 分类与处理
判断事项属于编辑错误、技术变化还是标志使用问题。技术变化走评审规则与程序。采取纠正或状态措施前,须核实事实及适当回应。紧急临时措施须有书面依据。
4. 历史与公开
记录变更、通知及结果。不得以编辑修改删除真实历史或替换产品。公开措施使用准确、相称的信息。非公开反馈不自动作为指控发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