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资料与翻译规则
GSQA-EVD-003 · 2.0 · 2026-10-19
1. 原件与译文同时保留
非英文原件不能由译文覆盖。建立编号、版本、页码、表格与附件对应关系,缺译或差异须补齐,原文不利内容不得省略。
2. 技术核对
核对标准名称与编号、型号、测试条件、数值、正负号、小数、单位、检出限和限制。翻译确认不等于技术认可或官方接收资格。
3. 责任与修订
译者或机构、完成日期和责任说明具备;修订列明改变位置及原因,保持旧版本。证书的其他语言不替代英文核验文件。
4. 英文覆盖全部内容
申报证据以完整英文为准。正文、表格、图注、附件、限制、不利结果及修订全部对应,不只翻译封面与结论。
5. 译者责任清楚
说明译者或翻译机构、日期和责任依据,列明对应原报告编号、版本和页码。原报告与译文分别保留,不能用译文覆盖原文件。
6. 技术表达逐项核对
标准编号、型号、数值、小数点、单位、检出限和合格判定不得改变。翻译本身不改变原报告的效力、范围或技术结论。
7. 双语报告也须检查
英文遗漏、与原文冲突或附件缺失均须补齐。证书及公开说明的其他语言版本不代替英文核验资料。
8. 记录、办理与更正
按本文件涉及的事项保留申请或案件编号、具体产品与市场、采用版本、文件与页码、负责人员、重要日期、理由和正式通知。个人资料与商业秘密按权限处理;对记录有疑问可通过信息更正、投诉或有权申请人的复核渠道提出。提交本身不改变既有决定或许可,处理结果以正式通知和当前记录为准。
9. 生效、适用与版本
本文件2.0版本于2026年10月19日发布并生效,适用于生效后正式提交的相关事项。已有申请保留原始快照与规则,实质变化另行通知并按过渡处理;历史决定不倒填新条件。网页与下载文本一致,旧版本注明替代关系,名称文字更正与实质修改分开记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