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and amendments
电池的分类安全、性能与全生命周期义务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覆盖含内置电池在内各类电池,但便携、启动照明点火、轻型交通、车用和工业电池义务不同。固定式电池储能有专项安全及技术证据,完整储能系统还可能适用其他产品法规。
适用要求
先定类别、容量、日期,再核物质限制、符合性评定、标签、性能耐久、安全、可拆卸及护照义务。附件V针对固定式电池储能的安全参数,不是所有电芯通用测试表。碳足迹等义务受分阶段日期及实施条件约束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交分类依据、型号化学体系BMS定义、适用安全性能完整报告、风险分析、技术文件、声明与标识。按实际评定模块核对是否需公告机构,不把所有检测都说成政府颁发证书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容量保持、效率或有害物余量须有当前适用比较要求,并保持循环、温度及荷电条件一致。通过运输测试或具有未来护照,均不自动证明品质高于监管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法规主要自2024年2月18日分阶段适用;2025/1561将电池尽责义务推迟至2027年8月18日。2027年的拆卸或护照要求不能写成2026年10月已全部强制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