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· Directive 2014/68/EU

承压设备与组件
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
适用产品与范围

适用于最大允许压力PS大于0.5bar且未被排除的承压设备及组件。压力锅、容器、管道、安全附件和组件不能使用同一评定类别。
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