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· Regulation (EC) 1907/2006, Annex XVII
材料与成品的REACH化学限制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适用产品与范围
物质、混合物与成品物品的义务不同。纺织品、鞋、玩具、家具、塑料、涂层和工业材料,应先按实际物质、材料、接触方式及用途确定限制条目。
适用要求
附件XVII每个条目分别规定浓度或释放限值、方法、例外及日期,常涉及偶氮染料、镍释放、邻苯二甲酸酯和服装中的特定CMR物质。候选清单的信息传递及适用通报义务与限制条目不同,超过信息门槛并不普遍等于禁止销售。
报告与证明资料
提交材料组成、供应商声明、标明样品部位、方法及检出限的针对性报告、限制条目对应及例外依据。核验实验室方法能力;ECHA物质清单不是政府对成品的认证。
高于要求的核对方式
在条目规定条件下,以可靠实测上界对照正确浓度或释放上限。不得混样掩盖不合格部位,也不得把注册文件完备称作产品性能更高。
版本与过渡安排
REACH持续修订,须记录附件XVII具体条目、修订及适用日期。欧盟与大不列颠限制清单可能分化,适用其他产品指令也不免除具体物品化学要求。
官方依据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