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材料 · 欧盟

先选目标市场,再按产品品类查找。监管义务、引用标准、报告资料与授奖比较分别列明,避免把“做过检测”当成“符合全部要求”。

适用地区与产品范围

欧盟法规之外,还要核对成员国的相关要求、语言义务和执法机关。协调标准的符合性推定只覆盖其公告引用所涉及的要求,还须看限制条件和引用撤销日期。

本市场核对要点

  • 列明全部适用法规、产品分类、经营者责任和投放市场日期。
  • 将标准版本与现行《欧盟官方公报》引用逐一对应,区分协调标准与其他自愿性技术规范。
  • 需要第三方评定时,在 NANDO 核对公告机构的法规、产品和程序范围;实验室能力认可另行核对。
  • 备齐技术文件、报告、适用声明、标签和必要登记,并将现行要求与后续过渡安排分开。

主管机构与官方查询

European Commission — Harmonised Standards

协调标准与对应欧盟法规的官方引用。

官方原文

NANDO

公告机构及其获通知的评定范围,并非通用的“欧盟批准实验室”名录。

官方原文

European co-operation for Accreditation /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dies

各国家认可机构目录;实验室具体认可范围须进入对应国家名录查询。

官方原文

ECHA

按物质、材料、成品和用途核对 REACH 限制及化学品义务。

官方原文

European Commission — Energy-efficient Products / EPREL

分品类的生态设计、能效标签规则及适用时的 EPREL 登记。

官方原文

监管依据

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3/988

消费品安全与可追溯要求

适用于消费者使用、或合理可预见会被消费者使用的产品。专项欧盟法规已经覆盖的风险与一般安全要求须分开;纯工业用途和法定排除领域另行分类。

EU · Regulation (EC) 1907/2006, Annex XVII

材料与成品的REACH化学限制

物质、混合物与成品物品的义务不同。纺织品、鞋、玩具、家具、塑料、涂层和工业材料,应先按实际物质、材料、接触方式及用途确定限制条目。

EU · Regulations (EU) 305/2011 and (EU) 2024/3110

建筑产品的性能声明与技术规范

面向永久纳入建筑工程、且性能影响工程基本要求的产品。须确定产品族、用途、被引用技术规范或欧洲技术评估,以及实际成员国安装要求。

EU · REACH Annex XVII entry 77; Regulation (EU) 2023/1464

家具及物品的甲醛释放

涉及向室内空气释放甲醛的物品并核对排除项。家具及木质物品有专门限值,道路车辆内饰日期更晚。天然来源和法定例外不得未经核实直接套线。

EU · Directive (EU) 2020/2184 Article 11; 2024/367, 2024/368, 2024/370

饮用水接触材料与产品

覆盖与人类饮用水接触的产品及最终材料,包括有关管、接头、储水与处理部件。饮水卫生、结构水力、电气和食品接触要求须分别核对。

EU · Regulation (EC) 1272/2008

化学品分类、危险标签与包装

适用于投放市场的化学物质与混合物,包括有关涂料、胶黏剂、密封剂及家用化学品。成品物品通常不承担全部混合物标签义务,还须查专项制度及例外。

适用要求按产品分类、用途、配置和实际销售地区确定,并依对应规则核对制造、投放、检测等日期及过渡安排。目录用于查找依据,具体型号仍须逐项核对。标准以编号和出处引用,全文以发布机构的对应版本为准;官方原文保留原语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