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正性与利益冲突规则
GSQA-GOV-003
应披露关系
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、雇佣、代理、顾问、报酬、研究资助、近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观感的其他事项。披露不能只填写无利益冲突而省略具体关系。
处理与回避
在分派、核验、决定与复核前检查关系。冲突未解决不得不当参与;人员或情况变化时重新披露,并记录转交、回避或限制措施。
禁止利益交换
不得接受申请人礼品、报酬、回扣或与结果挂钩利益,不得以赞助、采购或曝光换取决定。涉及可疑收费或干预时保留证据并按投诉程序处理。
独立监督
公正性问题由符合独立要求的人员核查,涉及本人关系者不得处理本人的争议。未经核实不作公开指控,确认的问题按影响更正决定或记录。
关系变化时重新披露
初次披露后,新增雇佣、顾问、持股、代理、报酬或亲属等关系仍须更新。申请人、机构或办理人员变化,也应检查是否影响本案。只写“无利益冲突”不能替代对实际关系的说明;披露本身不表示冲突已经解决。
不得以经济安排影响结果
礼品、回扣、与结果挂钩的报酬或其他利益不得影响核验、决定和复核。出资、赞助、采购、媒体服务及申请人的商业地位不产生授奖权利。发现保证获奖、内部名额或指定付款要求时,保留具体信息并按投诉或标志冒用反馈程序核查。
检测机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
金标质量奖不设合作实验室,不指定、不推荐、不抽成。机构必须满足具体项目与市场资格,不按名气或关系区别对待。
核验与决定留有理由
重要结论对应报告、数据、标准及处理记录,职责分开。复核和投诉由符合独立要求的人员处理,不通过公关沟通解决技术问题。
公众可以查证和提出问题
公开记录无需登录。对证据、状态或公正性有疑问,可提交具体事实、来源和相关记录,取得回执并依程序处理。
回避措施与记录
对披露关系应记录核查事项及处理结果,包括不参与某案、限制资料访问或转交其他合适人员。关系未澄清前,不让相关人员处理自己的公正性争议。重要回避和转交记录随案件保留;仅公开必要结论,不随意公开人员或申请人的无关资料。
提出公正性问题
公众或申请人可提供涉及的案件或页面、实际关系、沟通资料及希望核查的问题。取得回执并不表示指控成立。处理依GSQA-REV-001进行;影响本人正式决定的异议按GSQA-REV-002办理,技术争议不能仅以宣传沟通结案。
